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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探月舞台灯光设备有限公司

 售后服务条款

感谢您购买和使用广州探月舞台灯光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探月公司)产品。本条款内容是产品销售和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一部分,本公司各项服务条款均遵循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宗旨

本条款仅适用于由探月公司的专业灯光产品。

一、探月产品免费维修政策

1、所有购买探月公司产品的顾客,如果自产品购买之日起7日内,非因不当操作而出现的产品自身质量原因故障,经检测确认,可选择退货、更换或免费维修。如选择退货,请携带外观完整的故障产品、配件设备、销售凭证及全部物件,至产品购买处,销售商将免费为您办理退货手续或产品更换手续,并按照购买时的销售价格一次性退还货款或调补差价。

2、您在购买相关产品一年内,非因不当操作而出现的产品自身质量原因故障,经检测确认,可享有免费维修服务。请携带故障产品及相关的购买和保修凭证,至产品购买处,或直接拨打探月公司的售后服务电话,办理故障产品免费维修手续。

3、保修期内的产品在维修后仍然继续享有保修期剩余的保修时间期限,超出保修期的维修产品可在维修后针对同一维修故障继续享有一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4、符合产品免费保修政策的产品不收取维修、零件更换等产生的费用。在产品免费保修政策之外的维修服务,将收取适当的维修维护及零配件费用。

二、以下情况不享有免费维修服务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将不能享有免费维修服务:

1、 产品购买后超出服务政策所规定的有效期的;

2、 不能提供有效的购买凭证和保修凭证;在保修卡上漏记,涂改以及没有分公司/经销商名称

3、 购买凭证和保修凭证污损而不能确认有效期的;

4、 未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操作要求,而擅自违法操作(包括非正常条件或错误使用,未经允许的拆卸、改动、非正常维护,非正常条件及不当的保管等)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

5、 其它非因本产品的产品构造、质量、技术等问题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

6、 在运输、搬卸中造成的故障、损伤;

7、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导致的产品故障和损坏。

8、 消耗品(灯泡)

三、售后服务流程说明:

1、 产品维修及服务请与购买地点联系,或直接联络探月公司产品售后服务中心(电话:020-36556296-609,技术热线:18925065809),在确认需要进行维修后办理必要的维修手续。

2、 因产品使用问题需要咨询,请拨打以上服务电话,我们的技术人员会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3、 用户请将产品直接送交购买单位,或可在联系当地分公司/经销商后,初步确认产品属于保修范畴,由当地分公司/经销商处办理维修手续;无法或不方便联系购买单位的,可直接将产品邮寄至探月公司,具体地址请电话咨询。

四、特别说明:

1、 产品购买后请妥善保管产品购买发票购买凭证,妥善保管产品保修卡,在产品维修时出示相关凭证

2、 一般故障的修复周期为7个工作日;对于故障严重的产品,需要返回工厂进行维修的,另加往返运输周期。

3 探月公司将保留对此条款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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